□ 張貴峰二手Manitowoc(湖北荊門 市民)
  3月襯衫14日《人民日報》以“55元基礎養老金4年未變,何時能漲漲”為題報道了“農村養老保險待遇偏低”問題。據悉,到2013年底,新農保、城居保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城鄉老年居民1.38億,月人均養老金僅為81元。同期,企業退休職工月人均養老金約2000元。
  “月人均養老金僅為81元”,這樣的養老保險待遇,當然確實明顯偏低。加之“55元基礎養老金4年未變”,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無疑確實應當“漲漲”甚至“上漲”。但具體究竟怎樣漲、靠什麼漲——除了上調基礎養老金,還應當通過什麼途情趣用品徑方式實現養老待遇的上漲?
  顯然,要想搞清楚回答好上述問題,首先還得當鋪回頭先釐清這樣一個問題:居民養老保險“月人均僅為81元”待遇之所以如此低下、與同期職工養老待遇差距如此懸殊,究竟是怎樣形成的?除了國家財政提供的55元基礎養老金偏低且“4年未變”之外,是否還存在其他原因?對此,我們從人社部公佈的統計數據中,不難找到答案。
  數據顯示,2012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者,年人均繳納保險費只有168元,而同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者,年人均繳納保險費為7165元,後者繳費水平超過前者42倍。這也就是說,職工養老與居民養老保險間的懸殊待遇差距貸款,實際上主要是兩者懸殊的繳費差距造成的。如果承認“多繳多得”也是一種基本的養老保險公平的話,那麼這種主要源於繳費差距、按“多繳多得”原則產生的待遇差距,顯然不應被視為一種不公平,也不適合拿來作為對比“見證”居民養老保險待遇“偏低”的依據。
  因此,要想有效改變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偏低的局面,除了提高基礎養老金,根本出路還在於,參保者自身也要轉變觀念、主動提高繳費水平,事實上,並軌後的城鄉居民保險所以將最高繳費檔次提高到每年2000元,體現的正是這種意圖。否則,若參保者總是傾向選擇每年一兩百元的最低繳費檔次,即便基礎養老金能不斷提高,實際養老待遇恐怕也很難保證會有多麼充裕、不再“只是零花錢”。  (原標題:從“多繳多得”的角度看待養老待遇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or56orkvs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